夫妻之间口头约定债权债务是生活中可能出现的情况,不过这里面涉及不少法律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对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做的约定,对双方是有法律约束力的。也就是说,夫妻口头约定债权债务从理论上讲是有效的,但在实际中要证明这个约定存在却很难。
在证明环节,因为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凭证,一旦双方产生纠纷,谁主张有这个口头约定,谁就得拿出证据来。要是拿不出有效的证据证明约定存在以及具体内容,那这一方可能就会吃亏。像双方的谈话录音、在场证人的证言都能作为有效证据。不过录音证据得是合法取得的,而且要能清楚地反映出约定内容;证人不能和夫妻双方有利害关系,还得能准确说出约定的情况。
在对外效力上,夫妻之间的口头约定一般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打个比方,如果夫妻一方在外面欠了债,第三人又不知道他们有口头约定,那第三人还是可以要求夫妻双方一起还债。一方还了债之后,可以根据口头约定向另一方追讨。
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夫妻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来约定债权债务,把约定内容写清楚。要是有必要,还可以去做个公证,这样能让约定更有证明力,也更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