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不捕,简单来讲,就是检察院觉得侦查机关报上来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够,不符合逮捕的要求,所以不批准逮捕。公安局碰到存疑不捕的案子,一般会这么处理。
1、马上释放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接到不批准逮捕的通知后,得马上放人,并且把执行情况及时告知检察院。
2、接着开展侦查工作。虽说检察院作出了存疑不捕的决定,但这案子还没完。公安可以接着查,去收集、补充证据。等证据补齐了,要是觉得符合逮捕条件,还能再报给检察院审批。
3、改变强制措施。对于放出去的犯罪嫌疑人,公安会根据案子的具体情况,对他们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措施,这样方便继续查案。
4、要是继续查下去,证据还是不够,达不到起诉标准,公安就得把案子撤销。
如今,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公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公安局处理存疑不捕案件时,严格依法办事,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积极侦查破案,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顺应时代发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