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不会对子女的财产继承权产生影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子女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说的子女,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要是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子女能够和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一起继承遗产。通常来说,各个继承人继承的份额是一样的。不过呢,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的时候要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和被继承人一起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拿一些;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3、要是被继承人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就按照遗嘱继承来办。但是,遗嘱得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份额。
4、继子女要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前提是和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养子女在收养关系存在期间,有权利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且,因为收养关系的成立,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消除了,一般就不能再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了。
从法律行业发展的前瞻性来看,随着社会家庭结构的日益多元化,关于子女继承权的规定也需要不断适应新情况。比如非传统家庭模式下子女的权益保障,以及遗嘱形式和效力认定等方面,都可能会有新的变化和发展,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