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起算时间在不同情形下有不同规定。
重大误解情形里,要是行为人因为对行为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各种情况等存在错误认识,导致行为后果和自己本意不符还造成较大损失,这就是重大误解。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这种撤销事由的时候起,开始计算撤销权行使期限。
要是一方用欺诈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欺诈事由时开始算撤销权期限。要是第三人实施欺诈,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个欺诈行为,受欺诈方同样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欺诈事由起算。
当一方或者第三人用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从胁迫行为结束那天起开始计算撤销权期限。
对于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起算撤销权期限。
还有一点很重要,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那天开始算,要是五年内当事人都没行使撤销权,那撤销权就没了。
法律建议:大家在参与民事活动时,要多留意自己的权益。一旦发现可能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者显失公平等情况,要尽快去了解自己是否有撤销权,并且及时行使,别过了期限,不然权益就可能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