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约定一方给对方定金来担保债权,定金合同在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数额由当事人定,但不能超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比如主合同标的额100万,定金最多20万。要是实际交付30万,其中20万产生定金效力,另外10万不产生,可当预付款。
实际操作里,收受定金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不符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要双倍返还定金,不过是以符合法律规定的定金数额为限。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不符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同样以符合规定的定金为依据。
因此,签订定金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定金数额别超主合同标的额的20%。这样能避免超出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如果遇到定金相关问题,要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