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供房贷期间离婚,房产分配得按不同情况来处理。
要是房子是婚后夫妻一起买的,不管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一般都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夫妻俩可以自己商量房子归谁,房贷谁来还。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有可能把房子判给一方,得到房子的一方得给另一方补偿。补偿多少要看看房子买的时候花了多少钱、还了多少贷款、房子增值了多少。没还完的房贷就由得到房子的一方接着还。
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买的,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那房子产权一般归婚前买房的一方。不过婚后一起还房贷的部分,还有这部分对应的房子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具体分割时,先算出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的比例,再根据这个比例算出增值部分,得到房子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剩下的房贷由登记产权的一方接着还。
要是夫妻双方对房产分配有书面约定,而且这个约定不违法,那就按约定来。
法律建议:夫妻离婚分配供房贷的房产,最好先心平气和地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就去法院起诉,让法院依法判决。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购房合同、还贷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