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冷静期内不想离了,会有这些法律后果。要是在离婚冷静期到期前,夫妻中有一方反悔,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那这次离婚登记就结束了。这时,两人的婚姻关系还是有效的,依旧是合法夫妻,要继续履行夫妻该有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30天内,只要有一方不想离婚,就可以带着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要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且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存档。
还有一种情况,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夫妻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这也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继续存在。
要是之后夫妻又想离婚了,可以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经历一次离婚冷静期;也能选择去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由法院来审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