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离婚时,财产划分是个关键问题,得先把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区分清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个人财产是属于个人的,不用拿来分割;而夫妻共同财产呢,先由夫妻双方商量着处理,如果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像在婚姻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赚的钱,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还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里明确只给一方的财产不算),这些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在结婚前就有的财产,因为人身损害拿到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还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都属于个人财产。
要是夫妻在结婚十年期间,对财产有书面约定,而且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那离婚时就按约定来处理财产。另外,如果有一方偷偷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霸占另一方财产,在分财产时,这一方就可能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这种情况,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最好对财产情况有清晰的了解,签订财产约定时要确保合法合规。如果发现对方有损害自己财产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