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给彩礼是很多地方的习俗,可要是结婚没几个月就闹着离婚,这彩礼到底还不还、还多少,这事儿可不能一概而论,得结合实际情况来定。《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里,对这事儿有说法。
要是两口子虽然领了结婚证,可实际上根本没在一起生活,而且因为给彩礼,让给彩礼的那一方日子变得特别难,连当地基本生活水平都维持不了。这时候要是离婚,给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一般是会支持的。这里说的生活困难,就是指靠着自己的财产和离婚时分到的东西,都没办法在当地好好生活。
要是两口子一起生活了,哪怕只过了三个月,这时间也算是共同生活。法院在判断时,会把共同生活的时长、彩礼给了多少、彩礼都花哪儿去了、谁在离婚里有错等情况都考虑进去,来决定要不要还彩礼,还多少。因为只共同生活了三个月,时间比较短,法院可能会倾向于让收彩礼的一方适当还一部分。要是彩礼已经花在俩人一起的生活里,像买生活用品、交房租这些,这部分已经花掉的彩礼,通常就不用还了;但要是彩礼还是现金,也没用到共同生活里,就可能会判适当返还。
另外,如果是给彩礼的一方有错,像家暴、赌博还不改,法院可能会少判点返还的比例;要是收彩礼的一方有错,就可能多判点。遇到这种事儿,双方可以先坐下来好好商量,要是商量不拢,给彩礼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给个公正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