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法院离婚,半个月一般是完成不了的。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有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两种。
要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得在立案那天起三个月内结案;要是适用普通程序,就得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要是有特殊情况还能延长。
就算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在法院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也很难在半个月内搞定。这是因为法院立案得花时间,立案之后还要排期来安排调解或者开庭。而且在审理过程中,从送达法律文书到安排调解、开庭这些环节,都需要一定时间。
另外,还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拿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且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虽然诉讼离婚没有明确类似的冷静期规定,但整个程序也没办法在半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