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里,不少人存在一个误区,觉得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就得给对方赔偿,其实并非如此。在咱们国家的婚姻法律里,离婚赔偿实行的是过错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明确规定了几种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比如重婚,就是有配偶还和别人结婚;与他人同居,也就是和配偶以外的人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实施家庭暴力,像对家庭成员进行打骂等暴力行为;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长期折磨家人或者不管家人死活;还有其他重大过错。只有当一方有这些法定过错情况时,无过错的那一方才能要求过错方给予赔偿,而不是看谁先提出离婚。
先提出离婚,只是表明这人想结束这段婚姻,这事儿本身不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定理由。在离婚打官司的时候,法院会根据双方拿出来的证据,判断有没有法定过错行为,然后决定支不支持无过错方的赔偿要求。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如果婚姻走到要离婚这一步,不管是不是先提的,都要留意收集对方可能存在法定过错的证据,比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这样在涉及赔偿问题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