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有人违反国家规定,在没得到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出了经营范围的情况下,为了赚钱,经常给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放贷款,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而且情节严重,那就要按照刑法,以非法经营罪来定罪处罚。
啥叫“经常给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放贷款”呢?就是在2年里,向不特定的很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用借款或者其他名义出借资金超过10次。
至于立案金额标准,出现下面这些情况就属于“情节严重”了。要是个人非法放贷的数额累计达到200万元以上,或者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达到1000万元以上;又或者个人违法所得累计达到80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累计达到400万元以上;还有就是个人非法放贷的对象累计有50人以上,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有150人以上;甚至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要是达到了上面说的这些标准,公安机关就会立案追查。大家可得注意,这种非法放贷的行为是违法的,千万别去碰,不然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