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是能够同时起诉要求返还彩礼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要是有人想让对方返还按照习俗给的彩礼,在下面这些情况被查明属实后,法院是会支持的。一是双方没去办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了结婚登记,却实际上没一起生活;三是婚前给了彩礼,让给彩礼的那方生活变得困难。不过,后面这两种情况得是在双方离婚的前提下才行。
要是在离婚诉讼里,符合上面说的法定情形,给彩礼的那一方就可以把让对方返还彩礼的诉求和离婚诉求一块提出来。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好多因素。像双方一起生活的时间长短,如果时间短,和时间长的情况就会有不同的判断。还有彩礼的数额大小,给得多和给得少也会有影响。另外,彩礼都用到哪儿去了,以及双方在婚姻里谁的过错大一些等,都会被纳入考量范围,以此来决定要不要支持返还彩礼,还有具体返还多少。
举个例子,双方一起生活时间不长,彩礼又给得很多,那法院就可能判对方适当返还。但要是双方都一起生活很久了,彩礼也都花在共同生活里了,那返还的可能性就小,就算返还,数额也不会多,甚至可能不用返还。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如果遇到类似情况想要求返还彩礼,一定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彩礼给付的凭证、共同生活的开销记录等,这样在诉讼中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