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承诺把房产给儿子有没有效,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夫妻在离婚协议里约定把房产给儿子,满足一定条件,这个约定就有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这个约定得是双方真实想法,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况,内容也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不能违背公序良俗。等离婚协议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夫妻办了离婚手续,这个约定就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了。
但是,房产属于不动产,它的所有权转移要以登记为准。要是只是在离婚协议里说把房子给儿子,却没办理产权过户登记,那房子的所有权实际上还没转移给儿子。这种情况下,赠与房产的一方在产权变更登记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不过,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且依法不得撤销的赠与合同除外。
要是在诉讼离婚里,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把房产给儿子,等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就有强制执行力了。要是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