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离婚官司里,要是被告不接收传票,法院有不少办法来应对。首先是留置送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被告或者和被告住一起的成年家属不愿意收下诉讼文件,送达的工作人员可以找当地基层组织或者被告单位的代表过来,讲清楚情况,在送达回证上写清楚被告为啥拒收以及拒收的日期,然后由送达人员和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件留在被告家里。也能直接把诉讼文件留在被告住所,同时用拍照、录像等办法记录送达的过程,这样就算送达成功了。
2、还有公告送达。要是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没办法把传票送给他,法院就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从发公告那天开始,过了规定的时间,就当作已经送达。而且采用公告送达时,要在案件卷宗里写清楚为啥用这种方式以及具体的经过。
3、如果被告收到传票后,没有正当理由却不出庭,或者没经过法庭允许就中途退席,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但缺席判决可能让被告没办法陈述自己的想法、进行辩论等,对被告很不利。不过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还是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公平判决,会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像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破裂了、财产怎么分、孩子由谁抚养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