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离。
按照《民法典》,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这种视为感情破裂的情况,法院应准予离婚。
不过,法院判断感情是否破裂,不止看分居时间。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这些法定情形存在,就算对方不同意,法院也可能判离。
同时,法院还会综合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要是有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调解也没用,法院会判离;要是不能认定感情破裂,第二次起诉也可能不判离。
所以,想增加胜诉几率,当事人得尽量收集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分居协议、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要是对离婚诉讼还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