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认定书没有“有效时长”这一说法。它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以及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从证据效力方面来看,只要交通认定书制作程序合法、内容真实准确,就始终具备证明效力。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等事项时,它是重要的证据。
要是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可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要写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会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交通认定书经法定程序作出且生效后,会在后续交通事故处理、保险理赔、民事诉讼等环节持续发挥作用,直到交通事故的所有相关事宜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