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为买房分手,财产处理是个大问题。若一方出资以另一方名义买房,出资方得拿出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出资事实。要是能证明这钱是借款,就能按民间借贷关系让对方还钱;要是附条件赠与,条件没达成(像分手),也能要求返还。
要是双方一起出资买房,房子登记在两人名下,这房子就是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分手时,两人可以商量房子归谁,得到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商量不拢,就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出资比例、对房子的贡献等因素来判。
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出了钱,就得证明出资性质。如果是借款,能要求返还;要是赠与,一般要不回来,除非有证据证明是附条件赠与。
要是恋爱时为买房签了协议,就按协议来。要是协议有显失公平等可撤销的情况,可在法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
处理这类问题,一定要保留好证据,能协商就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