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冷静期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而正式设立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往后三十天就是离婚冷静期。
2、在离婚冷静期内,要是有一方后悔不想离婚了,那可以带着自己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且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存档。
3、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如果夫妻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那就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说,夫妻要是打算协议离婚,就得经过离婚冷静期这个法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