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离婚后一般没法直接找小三要求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离婚诉讼里无过错方的配偶。这意味着,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一般只能向有过错的配偶提出。
法律规定,有几种情况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些情况都是针对婚姻关系里配偶的过错行为,没涉及第三者。
虽说小三介入可能破坏婚姻,但目前法律没赋予无过错方直接向小三主张赔偿的权利。不过,要是小三恶意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侵害了无过错方财产权益,无过错方可以依据侵权责任,要求小三返还相应财产,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所以,离婚后通常不能直接向小三主张赔偿,无过错方应向有过错的配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