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想主张精神损失费赔偿,可不是随便就能要的,得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才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有人侵害了咱们的人身权益,还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那咱们就有权利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在计算精神损失费的时候,会考虑好多方面。要是打人的人是故意动手的,那他的过错就比较大,精神损失费可能就会多给点;要是他是不小心的,那赔偿的钱就会少一些。还有打人的方式、地点也很重要。比如在大街上众目睽睽之下打人,比在没人的地方打人影响大多了,这时候精神损失费就可能会多给。
被打的人受到的伤害后果也很关键。要是被打之后得了精神方面的病,或者心理上留下了很大的创伤,那赔偿肯定就多;要是只是稍微有点不开心,那赔偿就少。另外,如果打人的人从打人这件事里赚到了钱,那他要赔的精神损失费也会多。还有受诉法院当地的生活水平也会影响赔偿金额,经济发达的地方,精神损失费一般也会高一些。
一般情况下,精神损害比较轻的,赔偿金额在1000-5000元;一般程度的精神损害,赔偿在5000-10000元;要是精神损害很严重,赔偿就会超过10000元。不过具体赔多少,还是得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法律建议:被打后要及时就医,保留好相关的病历、诊断证明等,这些都能作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证据。同时,要冷静处理,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