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有下面这些寻衅滋事情况的,会被立案追诉。
2、在随意殴打他人这事上,要是导致一个人以上受轻伤,或者两个人以上受轻微伤;让别人精神失常、自杀等出现严重后果;多次随便打人;拿着凶器打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打人,让公共场所秩序变得特别混乱等,就会被立案。
3、对于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如果多次这么干,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拿着凶器去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别人;对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进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导致别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严重影响别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等,也会被立案。
4、涉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二千元以上;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对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进行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导致别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严重影响别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等,会被立案。
5、在公共场所故意闹事,让公共场所的秩序变得严重混乱的,同样会被立案追诉。
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随着社会的进步,对于寻衅滋事这类危害社会秩序和他人权益的行为,立案追诉标准会更加细化和完善,以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同时,对于这类案件的处理也会更加注重对受害者权益的保护和社会影响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