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死亡事故中,要是肇事者无力赔偿,有这些处理办法。
要是肇事车辆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那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规定的责任限额内赔偿。交强险会在它的责任额度内给受害人赔钱,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如果有商业三者险,就按照商业险合同来赔。
保险赔完后还有没赔上的部分,而且肇事者确实拿不出钱赔偿,受害人可以和肇事者商量,签一个分期赔偿的协议,让肇事者在一定时间里分期把赔偿款还上。
如果肇事者还有其他财产,像房子、车子、存款这些,受害人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他的财产。法院会把这些财产查封、拍卖,用卖来的钱赔给受害人。
要是肇事者真没什么能执行的财产,法院会先裁定这次执行程序结束。不过只要发现肇事者有能执行的财产了,受害人随时能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还有,有些地方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一些特定情况,比如抢救费用超过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肇事车没买交强险、车子肇事以后跑了,受害人或者他的家属可以申请救助基金,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