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对方收到法院支付令,在规定时间内既不书面提出异议,也不履行支付令确定的给付义务,债权人就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按照民事诉讼法,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要在十五天内清偿债务或者向法院书面提出异议。要是过了这个时间,债务人没提异议也没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时,债权人得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的支付令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像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其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等。
不过,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书面提出了异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要是异议成立,法院会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就失效了。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就得通过起诉来维护权益。所以,债权人要留意债务人是否提出异议,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合适的措施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