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要是碰到涉及第三人房产分割的情况,得按不同情形来处理。要是房产登记在第三人名下,正常来说这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夫妻两人一般没资格去分割。这就好比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法律通常就认为谁是房子的主人,因为房产证的登记信息是有法律效力的。举个例子,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那一般就会当作是子女的财产,离婚时不能拿来分割。
要是第三人跟夫妻有借名买房这类约定,而且夫妻能拿出实际出钱买房的证据,也能证明双方有借名买房的想法,那在离婚诉讼里可以先暂停离婚官司,另外去法院打一场确认房子归属的官司。等法院确定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后,再接着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要是这房子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像夫妻和一方父母一起出钱买的,房产证上写了好多人名字,离婚时就得先把房子的份额分清楚,确定夫妻在这房子里占多少份,然后再分割属于夫妻的那部分。在分割的时候,会看看大家出了多少钱,对买房子贡献有多大。
离婚涉及第三人房产分割的事儿挺复杂,得综合考虑房子登记情况、谁出了钱以及有没有相关约定等。要是自己搞不明白,必要时可以找律师,通过法律诉讼的办法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