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有债权时可进行执行,这在法律里叫代位执行。要是债务人没法清偿债务,不过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债权人能向法院申请执行该到期债权。
债权人得先向法院提交代位执行申请,法院会审查这份申请。符合条件的话,法院会给第三人发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通知内容有:第三人要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对被执行人的债务,不能向被执行人清偿;第三人要在收到通知后的规定期限内提异议。
要是第三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提异议,也不履行债务,法院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但要是第三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异议,法院不会审查该异议,也不能对第三人强制执行。不过,第三人说自己没履行能力,或者跟申请执行人没有直接法律关系,这不属于有效异议。
要是债务人的债权没到期,法院通常不能马上执行,不过可以冻结该未到期债权,等债权到期后再按程序执行。代位执行能有效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让债权得以实现。债权人遇到此类情况,可按上述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