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官司里,很多人以为调解完就直接判离婚,其实不是这样的。法律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调解是必须走的程序。调解之后有三种不同的情况。
要是夫妻在法院调解下,把矛盾化解了,决定继续好好过日子,这就是调解和好。这种情况下,法院就会停止离婚诉讼程序,不会再去判离婚。就好比两个人闹了点小别扭,在别人的劝说下和好了,日子接着过。
还有一种是调解离婚。夫妻双方经过调解,就孩子归谁养、财产怎么分这些事都商量好了,达成了离婚协议。这时法院会制作调解书,等双方都签收了,这个调解书就和离婚判决一样有法律效力,也就不用再专门去判决了。这就像是两人心平气和地谈好分手,签了个协议,事情就解决了。
最后一种是调解无效。当调解没办法让双方和好,也达不成离婚协议时,法院就会进入审判程序。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看看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已经破裂。只有法院觉得夫妻感情彻底没救了,才会判决离婚。要是法院觉得两人还有和好的可能,就算调解没成功,也不会判离。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如果遇到离婚纠纷,要积极参与调解,好好沟通。要是对调解结果不满意,进入审判程序,一定要准备好能证明夫妻感情状况的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