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里的生活费主要有两种,一是子女抚养费,二是一方给另一方的生活帮助费,数额确定得看不同情况。
先说子女抚养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数额要根据子女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来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是月总收入的20%-30%;要是养两个及以上孩子,比例能适当提高,但通常不超月总收入的50%。没固定收入的,就按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考这个比例确定。要是情况特殊,比例也能上下调整。总之,生活费得能满足孩子教育、医疗、生活等方面的合理需求。
再说一方给另一方的生活帮助费,法律没明确标准。得结合双方经济状况、婚姻存续期的生活水平、困难方的困难程度来定。经济好的一方可以多给点,保障困难方基本生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里商量好生活费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