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期间转走股份有没有效力,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股份转让是出于正常的商业交易目的,而且转让方有权利处置这些股份,转让程序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比如其他股东放弃了优先购买权,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股份转让协议,还办理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那么这种股份转让一般是有效的。
但如果在起诉期间转让股份,目的是逃避债务或者妨碍诉讼正常进行,那这种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恶意转让了。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向法院请求撤销这个转让行为。一旦法院认定这个转让属于恶意逃避债务等情况,就会判决撤销转让,让股份恢复到转让之前的状态。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发现可能存在恶意转让股份的情况,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申请对转让行为进行审查。另外,对于一些涉及重大资产处置的案件,法院也可能会采取财产保全之类的措施,避免当事人恶意转移财产,保障诉讼能顺利进行,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