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立案后不一定会判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危险驾驶罪包含多种情形,比如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时,严重超员或超速行驶;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只要符合这些情形,公安机关就会立案侦查。
但在司法实践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不少情况会导致不判刑。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如果觉得犯罪情节轻微,按照刑法规定无需判刑或可免除刑罚,检察院能作不起诉决定;要是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也应作不起诉决定。到了法院审判阶段,要是证据不充分,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法院会判无罪。此外,若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法定情形出现,同样不会判刑。
因此,危险驾驶罪立案后,能不能判刑要司法机关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和证据来审查判断。要是遇到相关情况,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信息,也可咨询律师,了解自身权益和应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