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据质证一般得提供原件,但这不是死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讲,书证最好交原件,物证也得交原物。要是实在没办法交原件或者原物的,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也行。在质证的时候,用原件能更有说服力地证明证据是真的、和案子有关联,而且来源合法,它的证明效果通常比其他形式的证据要好。
2、实际操作中,如果有交不了原件的情况,像原件在对方手里,合法通知对方,对方就是不给;或者原件在第三人那,第三人有理由不提供;又或者原件因为客观原因损坏、没了,这种时候交复制品之类的也是可以的。但这些复制品得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一套完整的证据体系,而且对方拿不出相反证据反驳,法院才可能认可它们有证明作用。
法律上是鼓励用原件质证,但在一些合理情况下,其他形式的证据也能用来质证,能不能被法院认可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