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结论——执行局约谈,不必然要求双方都到场,多数情况是单独约谈被执行人,了解财产状况和履行能力。法院在执行中会通知被执行人到院做谈话笔录,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这通常由被执行人单方参加;如果涉及双方对履行方案有分歧,执行法官也可能组织双方一起到院协调,但这属于和解谈话,不是强制。你作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接到谈话通知应按时到场,带好身份证明和相关材料。若你在外地确实无法到场,可书面说明或申请线上谈话。谈话重点是申报财产、确认履行计划,别把约谈当成开庭审理,它更偏向督促履行的程序性环节。谈话笔录会入卷,你陈述的内容要真实,别为达成和解乱承诺自己做不到的履行计划。若你确无法到场,务必提前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避免被记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影响后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