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男方提出离婚,想要女方给予赔偿,这可不是随便就能实现的,只有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里才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女方有下面这些过错事儿,男方就有权利要求得到损害赔偿。
第一种是女方在有婚姻关系时又和别人结婚,也就是重婚。第二种是女方和婚姻之外的人一起生活。第三种是女方对男方动手,搞家庭暴力。第四种是女方虐待家里人或者不管家里人。还有一种就是女方有其他比较严重的过错。
如果女方有上面说的这些行为中的任何一项,男方就能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要求女方赔偿。这赔偿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物质方面的,像因为女方家庭暴力,男方受伤看病花的钱,或者家里被弄坏东西的钱,这些实际的财产损失都算。另一方面是精神方面的,这是对男方心里难受的一种补偿。赔多少会参考女方错得有多严重、给男方造成的伤害多大、当地生活水平这些情况。
要是女方没有上面说的这些法定过错,男方一般就不能让女方赔偿。而且在离婚分财产的时候,法院一般会多照顾子女、女方还有没有过错的那一方。
给男方的建议是,要是觉得女方有法定过错,想要求赔偿,得收集好相关证据,像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要是不确定自己的情况符不符合赔偿条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