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却一起生活了五年,最后分手时权益维护得看具体情况。
先说财产,在同居这几年一起买的东西,按照《民法典》里物权编的规定,就像合伙买东西一样,算大家一起拥有。要是有证据能证明某个东西是一个人出的钱,那这个东西就归出钱的人。要是两人对怎么分财产有意见不一致的地方,可以去法院让法官来判。法官会看看谁出了多少钱,谁对这个财产的获得贡献大,然后公平地分。
再说说债务,一起生活的时候,为了共同的生产、生活借的钱,就是两个人一起要还的债。要是能证明是一个人自己借的,那就自己还。
要是同居期间有了孩子,这孩子和结婚生的孩子一样,有同等的权利。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得给孩子出抚养费,一直给到孩子能自己养活自己。给多少抚养费,怎么给,可以两个人商量。要是商量不拢,也能去法院,法官会根据孩子实际需要花多少钱,父母能拿出多少钱,还有当地生活水平这些情况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不保护这种同居关系,想分开直接分开就行。要是在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遇到麻烦,一定记得把相关的证据收集好,像买东西的发票、转账记录等。要是自己搞不定,最好找个专业的律师帮忙,让专业的人来处理法律问题,这样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