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房预售中,常出现“一物二卖”的糟心事儿,并非两个购房者都能拿到期待权。
商品房预售期待权,就是咱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有效预售合同后,对未来拿到建成房屋产权所拥有的一种类似物权的债权。能不能取得这个期待权,关键看预售合同是否有效。要是合同不存在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等法定无效情况,还符合生效要件,那购房者就能拿到期待权。
在“一物二卖”时,如果两份合同都有效,两个购房者都有期待权。但要是其中一份合同有法定无效原因,像开发商和后一个购房者恶意串通,损害前一个购房者利益,那后一个购房者就拿不到期待权,只有前一个能拿。
要是两个购房者都有期待权,房子最终归谁呢?一般先看谁办了预告登记,办了的优先;要是都没办,就综合考虑谁合法占有了房屋、谁付款更早等因素来确定。大家在买房时可得多留意这些法律问题,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要是遇到复杂情况,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