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有人会在没被告知合同内容时就稀里糊涂签了字。这种情况下,合同一般还是可能有效的,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按照《民法典》的说法,一个民事法律行为要有效,得满足几个条件,比如签合同的人得有相应的做事能力,得是真心实意想签这个合同,而且合同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和大家都认可的公序良俗。一般来说,只要你签了字,就会被认为你同意了合同里写的内容。哪怕没人告诉你合同内容是啥,你作为一个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人,也有责任仔细看看合同。不能因为自己没主动去了解,就说这个合同不算数。
不过呢,如果签合同的时候有欺诈、胁迫这些事儿,比如对方故意不告诉你合同里很重要的东西,让你稀里糊涂就签了,或者用吓唬你的办法逼你签字,那受欺负的一方就可以找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把合同给撤销掉。还有,如果合同明显不公平,对方利用你着急或者不太懂的情况,让合同里双方该做的事儿和能得到的好处很不一样,受损失的一方也能找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撤销合同。
要是你遇到没被告知合同内容就签字,还让自己吃了亏的情况,得赶紧把对方没告诉你合同内容、存在欺诈胁迫的证据收集好,必要的时候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