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窃听得到的信息是不能当作证据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得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才行。要是用严重损害别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来获取证据,法院是不会把它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
为什么呢?因为窃听这种行为往往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通信秘密等权益。就算这些由窃听得到的信息和案件可能有点关系,可由于获取方式不合法,法院也不会采纳。
不过呢,也有特殊情况。要是有其他证据能和窃听所得信息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并且窃听行为没有严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这时候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它的证明作用。但这种情况非常少见。
所以呀,大家在打官司收集证据时,尽量通过合法途径去收集。别想着用窃听之类的非法方式获取信息,不然最后因为证据不合法,达不到自己想要证明的目的,那就白白浪费力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