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十年没催讨,能不能要回来得看具体情况,这和诉讼时效有关。一般来说,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是三年。要是这十年里,债权人从没向债务人要过钱,也没有出现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况,那诉讼时效就已经过了。
诉讼时效过了之后,债务人就有了诉讼时效抗辩权。要是债务人拿诉讼时效已过当理由来抗辩,债权人可能就赢不了官司,也就是说,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债权人让债务人还钱的请求。
但也有特殊情况,诉讼时效可能会中断或者中止。像债权人曾经向债务人催过债,或者债务人答应还钱,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就会重新计算。而且,就算诉讼时效过了,要是债务人自愿还钱,之后也不能再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理由,要求把钱要回去。
所以,债权人可以先试着和债务人沟通,要是债务人愿意还钱,那当然最好。要是债务人用诉讼时效抗辩,债权人可以收集有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况的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最后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