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说法,合同里约定两个或更多法院来管事儿的条款,不能直接就说它没用,得看看具体情况。
2、在合同纠纷里,当事人能通过书面协议,挑被告住的地方、合同执行的地方、合同签的地方、原告住的地方、东西所在的地方等和纠纷有实际关联地方的法院来管。要是协议里选了两个以上跟纠纷有实际联系地方的法院,这个管辖协议是有效的。等出了纠纷,当事人可以选其中一家法院去起诉。
3、但要是选的法院和纠纷没实际联系,或者违反了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这个约定就不作数了。这时候,就得按法定管辖规则来确定哪个法院管,一般就是被告住的地方或者合同执行的地方的法院来管。
4、约定两个或者更多法院来管辖有没有效,关键看符不符合法律对协议管辖的规定。符合法律要求,约定就有效;不符合,就可能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