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可从刑事追诉和资产挽回两方面应对。
刑事追诉需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用不同罪名定罪量刑。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就涉嫌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而国有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要是徇私舞弊,把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让国家利益受损,就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司法机关会按侦查、审查起诉等法定程序,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资产挽回有两种方式。司法机关办案时,会追缴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的财物,或责令其退赔。对于被转移、隐匿的国有资产,也会尽力查找追回。另外,被害单位能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人赔偿国有资产损失。通过法院判决确定赔偿金额,最大程度挽回国有资产。遇到这类问题,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确保国有资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