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合同中,无权代理的情况可不少,它可能让合同效力变得复杂。遇到无权代理,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按照《民法典》,没有代理权、超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还实施代理行为,要是没得到被代理人追认,合同通常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告被代理人,若被代理人没作表示,就视为拒绝追认。
但也不都是如此。如果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即便没被追认,合同依然有效。表见代理就是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和其签合同,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像无权代理人拿着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书,让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其有代理权,就属于这种情况。
要是无权代理又不构成表见代理,也没得到追认,善意相对人可以让行为人履行债务,也能就受到的损害要求行为人赔偿,但赔的钱不能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能获得的利益。所以,大家签合同要多长个心眼,仔细确认代理人的代理权,避免陷入这类法律风险中。要是遇到复杂问题,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