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租赁合同解除,要是承租人赖着不搬离租赁物,出租人有办法应对。按照《民法典》,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得把租赁物还回来。这时候,出租人可以给承租人发个书面通知,让对方在合适时间内搬走,并且说明逾期不搬会有啥后果。通知最好留下证据,可以用邮政快递寄,留好回执,或者通过微信、短信沟通并保留聊天记录。
2. 如果承租人在通知里规定的合理时间内还是不搬走,出租人能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要是合同里对违约责任有规定,就按合同来;要是没规定,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因为逾期占用租赁物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比如按照租金标准算占用费。
3. 要是前面这些办法都行不通,出租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起诉前要准备好起诉状、租赁合同、催告记录等能证明情况的材料,让法院判承租人搬走租赁物,并且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损失。拿到胜诉判决后,要是承租人还是不履行,出租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