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有的女方因出轨导致离婚,之后又心生反悔,这要分不同情况来解决。
要是处于离婚登记冷静期,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算,这三十天内,女方要是不想离了,可以拿着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有效证件,还有那张《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当初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且要自己亲手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等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登记申请书这些相关材料好好存档。
要是已经完成了离婚登记,或者是经过法院判决、调解离婚,一般来说离婚就生效了。要是女方对财产分割的事儿后悔了,可以在离婚后的一年之内到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不过法院审理的时候,要是没发现当初签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况,就会驳回女方的请求。要是女方想和前夫复婚,那就得跟对方商量,双方都愿意的话,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登记结婚就行。
法律建议:在离婚冷静期做决定要慎重,想好了再行动。要是对财产分割反悔,起诉前要收集好可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的证据。想复婚的话,也要充分考虑双方感情和未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