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恶意拖欠项目款,能主张利息,这是被拖欠方的合法权益。按照《民法典》规定,要是有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得不符合约定,那就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恶意拖欠项目款就属于违约,拖欠方得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利息可以作为损失的一部分来主张。
利息该怎么算呢?如果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那就按约定来;没约定的,就按照同期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不过,想让法院支持利息诉求,得有证据证明项目款交付时间、应支付款项时间等事实,利息一般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算。要是当事人没约定付款时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有下面这些认定方式: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交付之日就是应付款时间;没交付的,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算;工程没交付,价款也没结算,当事人起诉之日视为应付款时间。
所以,要是遇到项目款被恶意拖欠,被拖欠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在要项目款本金时,合理主张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