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野生动物可不是小事情,处罚得看具体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都把这事儿管得严严实实的。
要是去买卖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那可就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了。这罪的处罚差别也大。要是情况不太严重,就会被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得交点罚金;如果情节严重一些,那就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也不能少;要是情节特别严重,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着,罚金得交,弄不好还会没收财产呢。
要是买卖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而且是为了吃,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进行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哪怕买卖的野生动物没在国家重点保护名录里,但在地方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中,那也可能违反地方相关法规。面临的行政处罚有不少,像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买卖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也会被没收。
法律建议就是千万别去碰买卖野生动物这事儿。如果发现有人买卖野生动物,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要是不小心涉及到了,赶紧主动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