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高压电线电死村民,赔偿问题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因为高压输电线路致人损害属于高度危险责任,所以一般情况下,除了受害人故意或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水电站作为经营者,要承担侵权责任。
要是村民是故意自杀、自伤等导致触电的,水电站不用赔偿;要是因为不可抗力,像极端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水电站通常也不用担责。排除了这些情况,水电站就得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有这些: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算;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来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情况,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算;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由法院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等因素确定。
如果双方就赔偿事宜谈不拢,村民家属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