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里和“作弊”相关的犯罪主要有三种,分别是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罪,以及代替考试罪。
先说说组织考试作弊罪,它指的是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考试里,组织他人作弊,给别人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和答案。只要有组织作弊的行为,像组建考试作弊团伙,招募、雇佣、引诱他人参与作弊等,不管作弊的人数有多少,也不管获利情况如何,都会立案追诉。
再看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要是为了在考试中作弊,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国家法律规定考试的试题、答案,只要有这种行为就会立案。
最后是代替考试罪,代替他人或者让别人代替自己参加国家法律规定的考试,不管是代替者还是被代替者,只要做了这种事就构成犯罪,会被立案。
这里所说的国家法律规定的考试,是由国家相关部门组织、在全国统一举行的考试,像高考、司法考试等。对这些考试中的作弊行为进行刑事处罚,就是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好社会秩序。大家可别心存侥幸去参与这些作弊行为,不然可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