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补偿费用支付主体要依具体情形确定。
要是用人单位给职工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出。像治疗工伤的医疗与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不能自理者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遗属领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还有劳动能力鉴定费,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同时,有些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比如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用人单位没依法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就得由该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要是用人单位不支付,会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之后用人单位再偿还。 所以,职工要关注单位是否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遇到工伤及时维权;单位应依法参保,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