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民事二审并非都要开庭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法院处理上诉案件时,要组成合议庭进行开庭审理。不过呢,要是合议庭经过阅卷、调查,还询问了当事人,觉得某个案件没必要开庭审理,那也是可以不开的。
下面这些情况通常不开庭审理:先说说第一种,上诉请求一看就不可能成功的案件,像上诉人拿不出新证据,上诉理由也不合法;第二种是原判认定事实没错,但法律用错了的案件;第三种就是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得发回重审的案件。
相反,要是二审案件有了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又或者当事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有不同意见,法院通常就会开庭审理。这么做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让他们能好好陈述自己的观点,拿出证据,这样才能把事实查清楚,准确适用法律,最后作出公正的判决。
所以,民事二审开不开庭,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法院依照法律来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