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国家,只有人民法院才有资格裁定精神损失费。就民事侵权案件来说,如果咱老百姓的人身权益像生命、健康、身体、姓名、肖像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或者和咱人身意义紧密相关的特定物品被损害,咱作为受害人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比如说,有人恶意损毁了祖辈传下来的具有特殊意义的老物件,这时候物件主人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要精神损失费。
刑事案件里,被害人要是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了精神损失,在打刑事官司的时候能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不过呢,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案件里要赔精神损害费有一定难度。
法院在处理这类案子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好多情况。像是侵权人错得有多严重,是不小心还是故意的;侵害手段恶劣不恶劣,是偷偷摸摸还是明目张胆;侵害发生在什么场合,是大庭广众之下还是私下里;这侵权行为到底造成了啥后果;侵权人有没有因为这事赚到钱;侵权人有没有能力承担赔偿责任;还有当地的生活水平咋样。综合这些因素以后,法院才能决定支不支持精神损失费的请求,该赔多少钱。所以说,只有法院作出的精神损失费裁定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建议:遇到可能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方便在诉讼中维护自己的权益。